我記得。
過了慘淡的一個星期;幾天沒有出門,沒有吃飯,甚至沒有睡覺。在夢與清醒的邊際,恍惚間我問了自己,難過的到底是什麼。
難過的是我的習慣嗎?
反覆看了幾次在blog上的文章;對於失去妳我感到非常的不習慣,我還想念著我的小朋友;我還不願意用前女友來指稱妳,我還不願意接受我們的關係已經結束了。
李安得到奧斯卡最佳導演,妳一定知道了;這種大拜拜周年慶式的節目,妳是絕對不會錯過的。妳記得Brokeback Mountain裡他們是怎麼說的嗎?
“I wish I knew how to quit you.”
如果我難過的是我的習慣,這個習慣應該會是我還習慣喜歡妳。
又是一個不眠的夜。
那,難過的是妳處理分手的方式嗎?
我知道妳容易把事情做絕,我知道妳不擅長給別人留餘地。這也是我的錯,我把妳逼上竟無立椎之地的高丘;而妳橫刀放馬就此訣別。我一面告訴自己妳對我過去毫無感情,一如妳在分手時語氣冰冷的陳述,這讓我容易恨妳得多;可一方面我又希望我們曾經發生過的那些親憐愛戀代表些什麼,我以為我用全心全意來對待妳,這終究可以值得些什麼。
於是我會鄉愿固執地說,妳也曾經很喜歡我;感情的纏繭讓我成為此地的地縛靈,直到我遇到另一段救贖或者神眉才能解脫。這也不是我願意看到的。
我是矛盾的,也是不再受到祝福的。我該怎麼想呢,我想妳會說,隨便你,你要怎麼想就怎麼想吧。
天,又亮了。
於是,我難過的應該是妳吧。
這麼好的女孩離我而去了,而我自己從來沒有珍惜過。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多麼的喜歡妳,直到決裂以後才知道心裡有多在意多關心;我喜歡聽妳的撒嬌妳的抱怨,喜歡妳的固執與倔強,喜歡妳的溫柔關心與不經意的小女人,甚至喜歡妳的不說話,我喜歡妳。發生了這麼多事情,我還是沒辦法討厭妳。
於是我想我知道了,我難過的還是失去妳。
從明天開始,我要學著討厭妳了。討厭妳的髮香,討厭妳喜歡的棒球(反正我們被日本call game了),討厭妳快快樂樂跳上跳下的神情,討厭妳的天真與直率,討厭妳的善良與內向,還有,還有很多很多。
然後,我真的會開始討厭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