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。

Kevin是非常奶油的白人;依我對白人的標準來說他有點矮(大概5’8),長得滿帥的,非常會講話,耍機車的時候根本是個Ptt鄉民美國版。
 
他是之前在Stony Brook的同學,大概是我最要好的美國朋友。之前在煩身份問題的時候,這傢伙跟我提議,我們可以跑到MA去結婚拿綠卡。雖然只是嘴砲我還是有點感動;這傢伙明明一天到晚換女友,什麼時候必須得結婚自己都不知道,這比前女友之前完全不當一回事,把自己當成高傲的美國人來得讓人欣慰了。
 
今天下午在AIM上遇到,聊了一下我intern的狀況,講著講著又講到身份問題。他很認真的說,他可以幫我找到只拿10-15K的女生跟我結婚(兩到三年),這其間還要跟我一起住(他說住紐約市是賣點),只是不能跟她怎麼樣。
 
非常好,看來我要好好考慮結婚這件事情啦…。
 

這件事情告訴我們,身份根本就不是問題啊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