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則。

我是個非常注重原則的人;每件事情都有原因,除了表象的行為以外,更重要的是這件行為的意圖。這有點B. F. Skinner大師"Beyond Freedom and Dignity"的況味,我追求的事情卻相對膚淺得多;我不在意那些遺傳或者行為制約所造成的影響,但是我在意價值觀,我在意邏輯,我在意理性的思考與判斷。

這大概是為什麼我之前跟女友們(是的,請加複數)無法相安無事,吵架時總覺得我冷酷地挑剔著對方的邏輯;即便對方邏輯真的錯了,最後感情也完了。不管故事如何換改,我總有著一個頑固的堅持;做事作人一定要理性,一定要確定任何事物的真正原因。原因是什麼當然很重要,因為知道了原因,才能理性思考批判,才能不要犯一樣的錯,才能證明自己的判斷是否正確。

雖然從小台灣的教育裡都是孔孟學說,我卻對墨子這段話感到相當著迷;這就是我一向專注的辯證法則,可惜今人也多不談了。

子墨子仕人於衛,所仕者至而反。子墨子曰:「何故反?」對曰:「與我言而不當。曰:「待女以千盆。」授我五百盆,故去之也。」子墨子曰:「授子過千盆,則子去之乎?」對曰:「不去。」子墨子曰:「然則非為其不審也,為其寡也。」

《墨子.貴義第四十七 十五》

這有點何可廢也,以羊換之的味道,對不對?

最近這陣子對台灣的政治感到相當無奈,當沒有人注意或者在意邏輯的時候,我們只能不斷的被愛台灣的粗暴言詞所綁架,然後要就當個許由埋頭矇眼,要就對著凡事都要手牽手的政黨作仗馬之鳴。我終於見識到,當不以無恥為恥時,到底是可以多無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