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s Angeles對我來說是個充滿回憶氣息的都市。八年前的暑假,跟大學時的初戀女友開始交往沒多久,我在UCLA待了六個星期。那是孫燕姿剛開始成名的年代,我們相隔了十三個小時的太平洋,一起靠著話筒,聽愛情證書,聽她認真咬字,從話筒另一端傳來的氣音,然後真摯的相信這一切都會有個很圓滿的結局。那時我天天寫信,走三十分鐘的路去郵局,拿著上課用的活頁紙一字一句地刻著我的想念;談上課的內容,談心情,談加州天氣,談認識的新朋友,談未來,談參觀的各色博物館,然後數著我可能回去的日子,也數著電話卡上快要不夠的時間,彷彿此後再也不能交談不能相愛。
同遊的還有許多台灣來的學生,都是到了UCLA才漸漸熟悉起來的。某個新認識的女孩對我似乎有好感,為此她還吃醋了兩個禮拜,切切地叮嚀著我不能與她獨處或同行;那樣的提醒現在想來居然如此真摯,我們都再不是為了這樣的事情生氣的人,只會讓不安的情緒在心裡滴溜溜地轉悠轉憂,然後發酵成為心裡夏天午後悶熱的一部份。一直到回台灣幾個月之後,這件事情還是我們之間的話題;那時有部我想看而她不想看的電影,她總是咕囔著要我去約那個女孩,「她一定會跟你去啊!你去約啊,你為什麼不去!」惡狠狠地她如是說。
那是還有大把大把青春可以揮霍的年代。美國與台灣的航空信並不是天天寄送的,所以即便天天往郵筒裡定期餵送,往往也是隔個幾天才得以收到一捆捆的思念,然後打開信封,依照頁頭上的時間落好順序,一紙相思一句思念的讀下去。那時電話卡不好買,我於是坐兩三個小時的車,從Westwood坐到Chinatown買電話卡,旋即揣著幾張電話卡,搭下一班車回學校。在悶熱無風的公車上偶爾會遇到奇奇怪怪的人,咬著黑人腔扯些奇怪的話語,我卻總還是記得那時深深地愛戀的那個人,心裡總是甜甜地,也許我終究沒能為對方做些什麼,不過因為她快樂,使我們都不孤單。
李清照說,「一種相思,兩處閒愁」;現在那疊相思應該與UCLA的小熊一起靜靜地躺在她的衣櫃裡,上面蓋了厚厚地一層灰,被活頁夾死死地禁錮著,也許因為台北的濕氣還發著黴。我再不是八年前那個淌著汗水,在宿舍到教室的路途裡奔跑,想著要寄什麼生日禮物與紀念品回去的人;我停好車,在坡道上的宿舍區里當風吹著,坐在學生熙來攘往的石階上,一點一點想念那時的純粹。是不是因為眷念之深,便永不陌生,你怕要問我了;我再不愛她,現在的我已經與她六年不見,只隔著那時還不存在的MSN偶爾遞著音信。經過這麼多年歲月的掏選沖洗,我們已經忘記了那些情感裡的不美善,只有那些最真最美的記憶能夠留存下來。 Neruda說,"Love is so short, forgetting is so long.",其實不只遺忘太長,美好的事情也可以留存得很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