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一月九日。我來到了美國。
飛往香港的班機延誤,所以搭不上轉飛JFK的飛機;陰錯陽差地,我取道西岸再飛紐約。曖曖地曙色裡,我看著清晨六點的紐約。”If I can make it there, I’ll make it anywhere.”,那時的我是這樣相信地。沒有朋友,沒有基礎,沒有任何的積累,在這片廣袤而陌生的土地上,除了家人的愛,我一無所有。
被奢侈地放逐到美國的我,在不曾微醺的長島,一點一滴地熟習那些我即將受用不盡的智識。我是瑟縮冬夜的旅人,我是汲汲春闈的書生,我是袒裎褥暑的遊子,我是沉吟秋色的歸客。從Stony Brook搬到Manhattan,從NYU走進Yahoo!,從Yahoo!轉進Microsoft,繼而Amazon;在多雨的Seattle待了四年,天南地北地走了一遭之後,我終於又回到十年前進美國海關的那一站,San Francisco。
大概真的是天涯倦客,山中歸路,忘斷故園心眼。我一尺一吋地離台灣越來越遠,一分一秒地用逝去的青春換成厚積薄發的點點滴滴。十年前的我雖不懷憂喪志,只想追悔大意失去的荊州;十年後的我也許還是沒有完全成為我想成為的那個人,但是定定地走著我所選擇的道路。十年間我念了兩個學位,換了三次工作,談了*次戀愛,最後有了一個家,一個愛我的妻子,一個可以歸返的地方。
去國十年,是為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