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把柯慈(J. M Coetzee)的少年時看完了。自從讀過Coetzee的Disgrace之後,就很喜歡他的作品,書架上(好吧,馬桶上)還有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要看。Disgrace讓我若有所思,而少年時則讓我悚然一驚:我到底還記得多少年少的美夢,我又還得以成就多少?

少年時是這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半自傳小說,故事敘述這位初學數學卻一心嚮往成為詩人的年輕人,從南非到了倫敦工作以後,開始在IBM的程式設計師與詩人這兩個角色裡混沌,也在極力逃離的南非與格格不入的倫敦之間游離;理智與情感成為年輕人上下杆挌的夢靨,上窮碧落下黃泉所追求的到底是什麼,年輕人開始思辨不出。

趁著上班前梳洗的時間,蹲在馬桶上把小說讀完,心理不由得很有感慨;最後一次覺得自己還能小說,已經是五年前的事情了;從那裡,我走了好長好遠的一段路啊。

我在美國重新開始一段人生,一路念Computer Science念到碩士,也研究讓電腦瞭解人類語言的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,然後爬呀爬的爬進了Yahoo!寫程式,算是終於進入社會就了業,爾後想著怎麼努力奮鬥與升遷,選擇最適合我的career path;或許在某個時點自己開間公司創業,成就一番事業;或許工作一段時間之後到非洲去做義工。不論我的未來長成什麼樣子,我似乎已經忽略我高中時期的夢想,寫小說。

「因為沒有人聆聽啊。」我試著幫自己找藉口,對著年輕的自己說。「我並沒有變成你討厭的那種人,我只是平凡而已。」

其實我從來也就不是個什麼匠心獨運的笨蛋啊,我對著十七歲的自己喃喃自語著;你以為我是柯慈嗎?你根本連柯慈是誰都不應該知道啊,你這個在文學創作上往後十年一事無成的傢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