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文章前一陣子就應該寫了,因為一些瑣事一直沒能寫就;今天剛好把code丟出去review還沒回來,有時間把這件事情記錄一下。
去年回台灣之前在facebook上認識了一個埃及人,辭去了原先的工作,全心全意的在衝刺他的Web 3.0網站。我們在facebook交換過幾次意見,由於對初生search網站的興趣,我從台灣回來後,決定一起把這個網站弄大。於是我在Washington state註冊了LLC,聯絡了一些VC創投的人脈,花了好久的時間改了原先文句不通的英文business plan,準備要大張旗鼓的好好經營一番。
Kngine是一個工程師做出來的search mashup,對於某些domain的queries,利用wikipedia/imdb上的資料,做了更進一步的資料重整。這樣的概念基本上是正確的;畢竟search engine不是窮人的戰爭,GoogleTopeka跟Yahoo!Bing打得不可開交,在資源有限的狀況下,使用既有的搜尋結果加以分析是相當合理的。hakia、PowerSet以及許許多多的Web 3.0公司,多半採用這樣的方式;一方面使用Yahoo!的BOSS做search後端,一方面針對有限的text corpus如wikipedia做格式重建與資訊分析。這樣的作法一開始有些克難,對於某些資料的處理也不夠精準,不過就startup而言,這樣的mashup成果已經相當不錯了。
我對搜尋是很有野心的,花了非常多的時間,希望這個網站可以慢慢步上正軌,traffic跟branding這些事情在沒有資源下都急不得,只能靠viral marketing慢慢來。然而,因為對方沒有薪資收入,網站的支出又都是靠他哥在支應,所以非常希望三個月之內找到VC進入,目標是5M。在沒有任何收入的前提下,我可以理解對方急切需要資金的原因;如果整合AdSense到搜尋的結果,根據對方聲稱過去的traffic資料,一個月大概可以有$2,000 USD的收入;他可以有薪水(埃及的薪資水準),所有目前的支出可以被打平,然後在這樣的基礎上繼續發展下去。這已經是小資本startup的最好狀況;每個月有一定的資金入帳,財務可以正面表列,不用擔心短期內資金會燒完。
然而對方管理資金的方式非常的詭異。在一開始的討論裡,對方非常豪爽的要給我35%的所有權;所謂的35%其實是非常空洞的,網站沒有operating fund,所以每個月的帳單都要到期後分派給個人支付。因為我的加入,所以對方認為網站有了更多的資金,於是在沒有收入的狀況下想買Google/facebook的廣告增加流量。我個人雅不願這樣毫無計畫的胡亂灑錢,search這樣的business model不適合PPC,startup最初的知名度也應該以viral marketing的口耳相傳為主。在這點上我們首次出現了重大的分歧,對方認為我不足以說服他;我的朋友,我不需要說服你,我們沒錢。
我們沒錢,這是startup的普遍現象,但是這個網站的營運方式讓這件事情更為嚴重。照每個月的帳單分配,我只願意付35%;但他非常「不同意」,因為「這是我們的公司,如果你不投資,誰會投資」,他現在沒有收入,沒辦法支撐他的55%,更由於我在美帝的Microsoft上班,所以我有足夠的財力負擔多餘的支出。所以他要求我一個月要付50%左右的支出,而這樣的支出不但沒有上限,凡事也以「犧牲」作為原因。從中華職棒台灣雨刷半職業聯盟的教訓裡我們學到,當對方要你共體時艱的時候,你最好跟對方把帳算清楚。
以一個co-founder的立場,我們應該依比例出資,有一個可供網站營運半年的operating fund,而技術股不應該超過總資本的25%,之前資產的作價也應該經過全部股東的同意。對方不能認同;他認為他們前期在網站上已經投入了約$10,000,所以我應該依比例拿出$3,500換取我的35%。如果以這樣的角度來看,我成了完全的investor;而身為investor,現在這的網站的估值應該是以我為準,不應該讓investor為虧損的公司買單;原因無他,這樣的物件的投資價值有限。
在一切都還百廢待舉的情形下,對方問我,你什麼時候要離開Microsoft?
這是一個很恐怖的問題。
平心而論,對方是個非常熱血的年輕人。他不想把網站賣給大公司,只想找創投募資讓他燒,希望七年十年之後有IPO的可能。他在之前的business plan裡預估的每年薪資只在九萬之譜,對startup的工程師來說實在不高;只是他在經營方式的想法實在過於鄉愿,由於對商業基本常識的認知不同,我決定不跟他繼續玩下去;這樣太花時間,遲遲沒有收入的財務狀況也讓我覺得太不安全。
還是祝他好運。